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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授予“四平市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6-04-27 阅读次数453

(编辑:吉林师范大学 日期:2016年04月30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4月26日,四平市第十二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四平会堂隆重举行。我校被授予“四平市模范单位”荣誉称号,传媒学院院长夏维波被授予“四平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本次劳动模范表彰大会表彰的是三年来在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中涌现出来的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四平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50个单位“四平市模范单位”称号;授予49名同志“四平市特等劳动模范”称号;授予158名同志“四平市劳动模范”称号。



(供稿单位:校工会 撰稿:刘逢春 审核:邱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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