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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资助项目“民族影像志人才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编辑:云南艺术学院 日期:2016年06月23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资助项目“民族影像志人才培养”项目招生简章.pdf

 

 

“民族影像志人才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资助项目

“民族影像志人才培养”项目是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全额资助项目。现该项目招收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少数民族文化影像记录艺术人才。通过对影视人类学、民族影像志理论与方法的集中学习,和从构思、拍摄、剪辑的实战中获得经验和技巧,从而大幅度提升学员的创作水平和实践技能,以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像记录、保护、交流和传播。

一、培训概况

实施单位:云南艺术学院

合作单位:云南大学东亚影视人类学研究所

培训对象:全国艺术院校、文化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等具有一定影视拍摄制作经验的中青年艺术人才。

培训地点:云南艺术学院

培训人数:30人

培训时间:

第一阶段

2016年6月20日(开班)——2016年7月20日

理论学习以及实践技能培训

第二阶段

2016年7月20日——2016年8月20日

田野考察及纪录片拍摄与制作的实践与实训

第三阶段

2016年8月20日——2016年8月25日

民族志纪录片的剪辑和后期制作,实训成果的交流与分享

培训方式:集中授课、小班实践、交流研讨、作业点评、影片观摩、田野调查等。

培训内容:影视人类学和民族影像志的理论与方法,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影像记录与抢救性保护理论实践,民族志纪录片的构思、拍摄、剪辑技能等。

培训师资:拟聘请影视人类学及民族志纪录片方面的知名专家学者20余人作为培训师资。

培训费用:培训期间所有学员的学费、食宿费、田野考察费用均由国家艺术基金“民族影像志人才培养”项目承担。按照标准报销学员往返交通费1次。

二、报名与录取

申请者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与敬业精神;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1966年6月10日以后出生);能够保证培训期间脱产2个月学习(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进行申报,少数民族学员优先录取。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6月10日。

2、报名材料:

纸质材料:

(1)《国家艺术基金2015民族影像志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1寸彩色标准证件照),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kyc.ynart.edu.cn/,“资料下载”栏目内。

(2)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

(3)本人的影视作品或摄影作品,刻录成光盘,一式两份。

(4)本人摄影、摄像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如有)。

电子材料:

(5)《国家艺术基金2015民族影像志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电子版一份,1寸彩色标准证件照电子版一份。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云南艺术学院行政楼科研处;收件人:民族影像志人才培养项目组;邮编:650500;联系电话:0871-65937337,15288477975。

电子材料打包寄送到ynichrb@sina.com邮箱,邮件名称和压缩文件均以“***报名材料”命名(***为申请人姓名)。

3、材料提交方式:

学员可到云南艺术学院科研处办公室直接报名,也可通过邮局在截至日期之前寄送报名材料报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录取方式:

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评选,入选学员通过电话进行通知。

三、管理办法

学员学习期间,须遵守本项目学习管理规定以及云南艺术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对于学习期满并顺利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授予相应的结业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陈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37337,15288477975

附件:《国家艺术基金2015民族影像志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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